2005年4月25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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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版:时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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硫酸泼人均获重刑
通讯员 徐东良 本报记者 蔡亮
国税局女干部雇凶伤人案一审有果本报讯因为选拔竞争失利,雇人泼了同事硫酸的原湖州市国税局长助理杜荀珍(该案本报曾作详细报道),于4月22日被绍兴市中级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。受雇凶手商立、王世林及杜荀珍的妹妹杜海珍则分别被判处死刑、死缓和15年有期徒刑。